自助语音电话订票须知、流程
创建时间:2012-1-13 16:49:04 点击次数:81
订票须知
自2011年12月21日起,济南铁路局在山东省境内开通自助语音电话订票新业务,具体说明如下:
1. 订票电话。山东省境内拨打95105105,通信运营商收取普通市话费。(注:台前地区拨打95105105时,需加拨区号0531,德州地区属北京铁路局,系统将自动接入北京铁路局自助语音电话订票系统)。
2. 订票时间。每日6:00—23:00。
3. 订票期限。系统可预订第4天至第12天的车票,订票期限调整时,以电话订票系统语音提示为准。
4. 订票证件。居民身份证(推荐使用二代身份证)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护照。
5. 订票数量。未实行实名制的列车,可订同日期、同车次、同席别的车票不超过3张;实行实名制的列车,同日期、同车次仅限订1张。当日订票不超过语音提示的规定次数。
6. 订票范围。仅限济南铁路局所属车站发售的票额。
7. 取票规定。旅客凭订单号及订票时所使用的证件原件(购学生票、伤残军人票时还应提供相应证件)到铁路局所属车站或指定的火车票代售点取票,伤残军人仅限在车站取票。代取车票时,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订票人的证件和原件或复印件,售票员确认登记后方可办理。
8. 取票期限。成功订票后,12点前预订的订单,系统将保留至22点前,12点后预定的订单,系统将保留至次日12点前。超过保留期限,订单自动取消。
9. 取票计费。车站取票只对异地票收取5元异地费。在代售点取票时,只收取每张5元的客票销售服务费。此外在票价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。
订票流程
1. 拨打95105105.请仔细听取语音提示。
2. 输入信息。根据语音提示输入相关信息。
3. 记录信息。订票成功后,电话语音会播放订票单号,请准确记录订单号,作为取票时重要的信息凭证。
4. 取票期限。成功订票后,12点前预定的订单,系统将保留至当日22点前;12点后预定的订单,系统将保留至次日12点前。超过保留期限,订单自动取消。
5. 取票方式。锁定车票到车站或火车票代售点办理(残疾军人仅限在车站办理)。
温馨提示
1. 电话订票预售期限优先于车站及代售点窗口。
2. 电话订票前请准备好纸和笔、乘车站和到达站所在城市的电话区号以及规定的身份证件。
3. 电话订票输入身份证号码遇字母“x”时,请按“*”键代替。
4. 电话订票推荐使用二代身份证。
5. 电话订票成功后,请携带规定证件到就近火车站或代售点0631-5280747办理取票。